补办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的可以提供户口簿或原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照室领取)。
注意事项
1、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申领登记的资料进行查验,确认无误后,收取当事人工本费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作。
2、如果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可以携带户口簿或原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或政务中心办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具体信息,可咨询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