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申请领取流程如下:
1、参保单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持《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到当地就业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金领取条件为:
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的。
2、个人非自愿失业,客观上无正当理由。
3、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
在申请领取失业金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3、劳动合同、毕业证书(学生证)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如果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还需要提交失业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在提交材料后,社保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发放失业金,如果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并决定发放失业金,会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失业人员可以凭借该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金。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当地的就业部门或者社保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