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如下:
1、自行申报纳税:纳税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金额,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缴纳税款。
2、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后,由扣缴义务人在法定期限内代扣代缴税款,扣缴义务人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境外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中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以及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境外单位和个人。
3、核定征收:纳税人不能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应当按照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4、自行申报与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的结合使用: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纳税人可以结合自行申报和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的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5、税收优惠政策: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协定的规定,个人所得税可以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免征、减征、免除税收滞纳金等。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多种多样,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纳税方式,纳税人应当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协定的规定,如实申报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并按时缴纳税款。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征收方式和方法,建议咨询税务局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