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丈夫给妻子的抚养费的具体情况取决于双方的协商结果或法院的判决。一般来说,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那么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等都可以按照双方的协议来执行。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承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判决。
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或季或年为单位,而一次性给付则是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的抚养费支付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子女的生活需要或者父母的经济情况发生了变化,双方可以协商调整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抚养费的支付也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