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保报销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对于社会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规定病种),根据不同的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对应不同的医保支付限额,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所产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医保规定的医保报销目录范围内的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按政策规定的时间和比例进行实时结算,个人不需要再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后再进行手工报销。
另一种情况是,对于无法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部门申请办理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手续,报销所需资料如下:
1、原始收费收据;
2、费用明细清单;
3、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4、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住院确认书或门诊病历;
5、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6、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本或身份证);
7、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同医院的具体流程和所需资料可能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医院工作人员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