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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20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印发《2020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发〔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2020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2月3日

2020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各级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坚持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结合大局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笃信笃行学,组织开展分层次、全覆盖的政治轮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干警不断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扎实推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立足司法职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履职尽责,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找准司法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

2.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在司法领域落地落实,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完善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体系,坚持通过法定程序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司法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3.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彰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制度优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把司法制度建设和司法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努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坚持把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把讲政治和讲法律统一起来,更好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司法治理效能。

二、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4.牢固树立适应新时代的刑事司法理念。站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深刻认识刑事审判功能,主动回应现实关切,重视裁判示范作用,更好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准确适用法律,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公正与效率相协调,尊重群众朴素情感和正义观念,以严格公正司法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准确理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准适用刑罚,区别对待、轻重有别,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和国家的死刑政策,对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死刑,正确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制度,防止在社会上产生“花钱买命”“以钱买刑”等误解。

5.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杜绝人为“拔高”或者“降格”,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准确把握扫黑除恶阶段性新形势新任务,紧盯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加强源头治理,突出标本兼治,确保打深打透、除恶务尽,推动实现“长效常治”。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加快扫黑除恶案件依法审判进程,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6.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犯罪,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要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准确适用缺席审判制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依法严惩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严惩侵害留守妇女儿童、危害校园安全、妨害公共交通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坚持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确保定罪公正、量刑公正、程序公正。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刑事审判全过程,进一步扭转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等观念,确保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

8.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强化人民法院内部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种违法犯罪,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等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9.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精准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重大战略,积极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紧扣“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妥善审理涉及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案件,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制度机制,依法有序推进“僵尸企业”处置,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用足用好司法手段,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处理好数字权利保护与数字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服务和保障数字经济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入推进“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制定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10.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依法纠正不适应甚至违背新发展理念的行为和做法,服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围绕“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项指标加大工作力度,在指标巩固提升和政策落实创新上狠下功夫。深化行政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和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加强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强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服务“放管服”改革。

11.持续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坚持把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坚决把全面、依法、平等保护产权要求落到实处,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稳定社会预期,促进经济发展。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助力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严惩侵犯产权犯罪,坚决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决禁止超标的查封财产,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12.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严惩制售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犯罪和脱贫攻坚领域腐败犯罪,精准对接深度贫困地区群众司法需求,落实国家三农政策,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为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提供司法服务。加强对经济金融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加强金融审判工作,妥善审理网络借贷、非法传销等涉众型案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经济犯罪,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依法严惩各类环境资源犯罪,推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加强环境资源法庭建设,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服务美丽中国建设。

13.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建设,推动完善我国法律域外适用体系以及涉外经贸法律和规则体系,提高保护我国公民、企业境外安全和合法权益的司法能力。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认真实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发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作用,完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助力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国际法规则制定,为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和国际法治贡献更多中国智慧。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司法为民实践

14.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对照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重点任务,依法妥善审理就业、医疗、养老、劳动报酬和婚姻家庭等领域涉民生案件,保障人民权益。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促进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切实提升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提高涉诉信访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涉诉信访依法规范运行、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保护。

15.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指引评价功能,弘扬真善美,鞭笞假恶丑,涵养社会正气。认真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依法惩治侵害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破坏污损爱国主义教育场所设施、宣扬美化侵略战争等行为,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依法妥善审理涉及社会基本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的案件,树立鲜明正确道德导向。坚持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让“小案件”发挥出大效应,推动培育和强化社会公众的责任意识、规则意识、法治意识。主动回应人民关切,对社会高度关注、公众存在模糊认识的案件,加强裁判说理,厘清争点、亮明观点,让热点案件审判变成一堂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16.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既定部署狠抓落实,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深入推进全国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如期实现目标任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在党委政法委领导下加强诉源治理机制建设,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调解这一东方经验“治未病”的优势作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畅通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加强诉讼服务集成建设,提供多元解纷、登记立案、分调裁审、审判执行辅助、巡回审判、涉诉信访等全方位服务,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在实现跨域立案基础上,推进深化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拓展跨域诉讼服务功能,提高诉讼服务质效。按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部署,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提升人民法庭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17.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1号文件精神,推进解决执行难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认真落实平安建设考评办法,加快推进执行工作纲要实施,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集中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行动,全面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认真总结破解“执行难”工作经验,研究制定深化民事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配合做好民事强制执行法起草论证工作,促进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参加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健全信用惩戒分级管理和失信修复机制,精准实施惩戒,强化善意执行。健全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加大对自动履行当事人的褒奖力度,营造尊重裁判、崇尚诚信的社会风尚。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夯实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基础

18.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正确处理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改革方向。健全和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制度机制,发挥法官在办案中的主导性、基础性作用,建立主审(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委会衔接机制,严格落实审判委员会议事程序和议事规则,更好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完善审判人员权责清单,确保有序放权、科学配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和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细化“四类案件”具体情形,实现监督管理自动触发、全程留痕、实时查询、有效追溯。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完成后,院庭长和内设机构负责人着力提高审判管理、行政管理能力,更好适应形势任务需要。要落实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实施办法,从制度和机制层面推动解决裁判尺度统一问题。健全法官惩戒制度,完善问责制度体系,准确把握审判瑕疵和违法审判的界限,支持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职。

19.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回头看”工作,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举措进行系统梳理、盘点总结,对于已经成熟的经验做法要巩固深化并推动上升为制度,对正在推进的改革举措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对有待跟进的配套措施要及时推出、有效整合,在改革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上取得新突破。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协调各方推动综合配套措施落实落地,促进各方面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举措充分发生“化学反应”。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准确把握审判管理工作规律,建立健全审判管理制度机制,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切实提高审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执行“三项规程”,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健全政法各单位各尽其职、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工作机制。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推动构建现代化诉讼程序体系。推进司法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员额动态增补和退出机制,推进员额遴选常态化,做好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后配套政策落实工作,加大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力度,持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推进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法院机构职能体系。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建设,完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依法公正高效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20.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强化人民法院信息系统总体设计,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统筹、标准规范和系统研发,建好用好最高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实验室,补齐智能化服务短板,推进全面建设智慧法院向纵深发展。全面推广庭审语音识别、文书智能纠错、类案强制检索等应用,努力攻克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一批关键技术,持续深化智慧审判建设。全方位升级执行办案平台,打通审判与执行办案平台数据接口,持续在执行管理、网络查控、联合惩戒、司法拍卖等环节信息化建设上发力,提升智慧执行水平。汇聚各方解纷资源力量和各类诉讼服务功能,推动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在线诉讼,实现一网统管、一网解纷,建设领先全球的智慧诉服体系。着力提高数据汇聚、管理、分析和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智慧管理优势。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机制,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细化个人信息保护措施,提升司法公开信息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

21.加快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认真总结北京、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建设经验,深入研究互联网纠纷新特点新趋势,积极探索互联网审判机制和审理规则。深化移动微法院建设和应用试点工作,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加强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统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区块链技术攻关和应用场景落地,形成全国统一的人民法院区块链应用体系。加强互联网法治领域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为世界互联网法治进步贡献更多中国方案。

六、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22.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坚定理想信念,确保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鲜明、立场坚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紧紧依靠各级党委领导,推动解决制约法院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问题,切实加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

23.狠抓巡视整改。认真贯彻中央巡视组关于巡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反馈意见,切实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对照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和全面整改台账、专项整改台账一项一项抓好落实,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整改落实到位。坚持把巡视整改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与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推动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积极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24.强化能力建设。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切实提升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使广大干警的思想、理念、能力真正进入新时代。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引导推动广大干警及时补强本领短板、更新知识体系、提升工作能力。加强民法典衔接适用研究和学习培训工作,确保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有序开展。加强高层次、专家型审判人才培养,加大力度培养储备知识产权、涉外、环境资源、互联网、金融、破产等领域司法人才。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实施法院文化产品创作工程,为法院队伍建设提供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着力提高司法新闻舆论工作能力水平,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人民法院的生动实践,宣传人民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宣传新时代人民法官忠诚干净担当、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把强化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作为必修课,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党纪国法和职业道德约束自己,认识到不公不廉是最大耻辱,在全国法院营造出以铁面无私、秉公司法、不偏不倚、不枉不纵为荣,以请托和以权谋私为耻的廉洁风气。加强调查研究,创新调研形式,提升调研能力水平,服务科学决策。

25.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一以贯之、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以新的作风开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新局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出台实招硬招,让防止干预司法制度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深刻汲取王林清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教育引导干警增强纪法意识,切实防范和解决“灯下黑”问题。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坚持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始终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强化干警履职保障,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让干警秉公办案、依法履职、安心工作。

七、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26.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健全代表、委员沟通联络工作机制,创新联络沟通方式方法,高效便捷开展沟通联络工作,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参加会议、旁听庭审,认真倾听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广泛采纳各方面意见。

27.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切实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细化分工方案,加强督查督办,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进展和成效,积极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28.认真做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人民法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依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情况准备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来民商事审判工作经验,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认真做好专项报告准备工作,以专项报告为契机,推动提升民商事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

各级人民法院要根据本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做好任务分解,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党的建设、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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