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谋旗下
WANGMOU.COM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

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

古人类化石的解释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关于走私、盗窃、损毁、倒卖或者非法转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行为适用刑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

现予公告。

赞(0)
本站内容主要由AI生成,但部分资源(内容)整理收集于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删除([email protected]),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