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转账性质的认定,主要取决于双方之间的约定和实际情况。
如果转账是一方自愿无偿给予另一方的,且没有明确的借款协议或约定,那么这种转账通常会被认定为赠予。赠予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赠予人通常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转账金额。
然而,如果转账行为是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行为,即双方之间存在明确的借款协议或约定,那么该笔转账则不属于赠予,而是借款。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需要按照约定还款,否则可能会构成违约行为。
此外,如果转账金额较大,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例如一方在转账时明确表示是借款而非赠予,或者双方在恋爱期间存在其他经济纠纷等,那么转账的性质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认定。
总之,恋爱期间的转账性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如果双方之间存在争议,建议通过沟通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