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如果离婚协议上明确写明无共同债权债务,那么通常情况下,离婚后一方出现的债务问题,另一方是没有义务承担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即使离婚协议上写明无共同债务,但如果债权人主张权利,另一方仍有可能被要求共同承担债务。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即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另外,如果债务是由于夫妻一方在离婚后的个人行为所产生的,例如个人消费、投资等,那么另一方是没有义务承担这些债务的。这是因为夫妻离婚后,各自的财产和债务都已经进行了分割和清算。
总之,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您面临类似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