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纠纷案件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纠纷案件 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 法发〔2012〕28号 辽宁、天津、山东、上海、浙江、湖北、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宁波、武汉、厦门、广州、北海、海口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纠纷案件 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 法发〔2012〕28号 辽宁、天津、山东、上海、浙江、湖北、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宁波、武汉、厦门、广州、北海、海口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我国法院有权受理旅居外国的 中国公民同时向两国法院起诉的案件的批复 (1985)民他字第27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一九八五年七月二十五日(85)沪高民核字第76号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旅居美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