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邮电部门造成电报稽延、错误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邮电部门造成电报稽延、错误 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 法(经)复〔1986〕38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6年10月22日苏法经(86)14号关于邮电部门造成电报稽延、错误,影响合同的履行,给收、发报人带来经济...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邮电部门造成电报稽延、错误 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 法(经)复〔1986〕38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6年10月22日苏法经(86)14号关于邮电部门造成电报稽延、错误,影响合同的履行,给收、发报人带来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