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纠纷案件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纠纷案件 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 法发〔2012〕28号 辽宁、天津、山东、上海、浙江、湖北、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宁波、武汉、厦门、广州、北海、海口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纠纷案件 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 法发〔2012〕28号 辽宁、天津、山东、上海、浙江、湖北、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宁波、武汉、厦门、广州、北海、海口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如何确定沿海、内河货物运输赔偿 请求权时效期间问题的批复 (2001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6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5月31日起施行。) 法释〔2001〕18号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浙高法〔200...